注册香港公司完成后,所有业务经营者,必须每年向税务局提交一份利得税报税表。然而,许多公司因为不够了解而忽视一些税务审计和公司年审方面的问题。
在香港注册公司后,只要在香港经营任何商业或贸易业务的个别人士、企业、合伙经营、托管人,必须就其在香港获取的利润缴纳税款。所有的开支费用,均获准从课税中扣除,但不包括以下几项:家庭或私人开支、资本性开支、为赚取应课税利润而付出的各项开支费用、厂房或机器之折旧及有关的资本性津贴、承传自对上一个课税年度之亏损。
通常在每年的4月份,税务局会向各雇主发出为固原填报的薪酬及长俸报税表格,雇主须于表格发出后一个月内填妥及交会税务局。在聘用一名可课税员工的3个月内、在某一个可课税雇员停职前一个月以及在某一名可课税雇员离港前一个月,雇主均须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有关事宜。
做帐及审计办理流程:
——>评估、报价、商洽后签订做帐报税协定
——>预交全部款项
——>整理单据,进入做帐阶段
——>做帐完毕,交由核数师审计
——>审计完毕,会计师持审计报告去政府报税
——>相关档案交客户
香港有限公司审计所需的一般资料,明细如下:
1.财务报表及试算表;试算平衡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 帐册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银行日记帐及现金日记帐;
3. 存货明细帐;
4. 账册包括总分类帐和各类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及现金日记帐、存货明细帐、往来明细账)